【理大暴動】涉於理大附近參與暴動 5男女被判監37至48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9/07 15:50

最後更新: 2022/09/07 16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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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於理大附近參與暴動,5男女被判監37至48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11月中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,有人於網上發起在尖沙咀及佐敦一帶「圍魏救趙」行動,隨後多人被捕。當中有5人同被控1項暴動動,1人認罪,其餘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。各被告今(7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7至48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對本案各被告判處長期監禁感到無奈,但各被告確實於案發時蓄意裝備自己,藉着現身現場鼓勵暴動人群,以及跟隨暴動人群跑動。

涉案被告依次為詹溢朗(侍應,26歲)、梁安生(跟車工人,26歲)、馮煒恩(無業,28歲)、梁敬慈(推銷員,46歲)及梁安逸(倉務員,23歲),他們共同被控1項暴動罪,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9日凌晨,在尖沙咀一帶參與暴動。馮煒恩於開審前認罪,其餘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。

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是2019年反修例風波引起的多宗案件之一,不會考慮政治因素,亦不會就政治爭議作裁決。本案被告被指與其他示威者參與理大一帶暴動,當晚有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磚塊及汽油彈,亦有示威者以手推車運送磚塊,示威者屬有備而來。

法官指,本案情況非屬同類案件中最嚴重,但亦非輕微,若警方不作制止,情況將會更嚴重。法官表示對本案各被告判處長期監禁感到無奈,但各被告確實於案發時蓄意裝備自己,藉着現身現場鼓勵暴動人群,以及跟隨暴動人群跑動。

法官又指,被告梁敬慈雖聲稱當時是急救員,但急救員亦可能是暴動參與者,與示威者走訪集結亦是鼓勵其他參與者。法官又指,法庭不能容忍針對警員的行為,各被告與以汽油彈襲擊警方的示威者參與暴動,屬加刑因素。法官遂將詹溢朗、梁敬慈判監41個月,梁安生、梁安逸判監48個月,馮煒恩判監37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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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